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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VS加多宝,谁赢了?

继商标案、广告语案、包装装潢案后,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配方案也终于告一段落。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做出最终裁定,驳回加多宝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审判决不变(原审判决为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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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传递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信息。

由王健仪代言的传人篇广告更是在各大电视媒体播放,影响广泛,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对王老吉凉茶配方的误解,同时也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商誉。对此,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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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决书指出,王健仪所作声明内容,未做出全面、客观的陈述,包含对相关历史发展过程的陈述,缺乏全面性,且其中包含的“独家”等用于也易使普通消费者认为,除加多宝公司之外的其他王老吉凉茶商品,可能存在来源不清等问题,从而导致社会公众对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生产的凉茶商品的品质产生质疑。

据悉,该案件于2015年12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针对一审判决,加多宝提请上诉。2016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加多宝不服判决,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月,最高院裁定维持原判,至此“配方案”最终落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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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在未介绍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很有可能从独家的字眼中解读出其他凉茶经营者均未经过合法授权的含义,这种对客观事实不完整的表述,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而这种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了王老吉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向广药集团,造成王老吉凉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误解,诋毁了王老吉凉茶的声誉和广药集团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这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诉讼案件中首次出现商业诋毁的认定。

判决书中指出,从加多宝虚假广告宣传造成的后果来看,广药集团为了消除这些宣传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付出了巨额经济代价。2013年底至2014年期间,王老吉大健康公司通过多家媒体和广告公司,花费4600余万元广告费,宣传怕上火认准正宗王老吉等来抵消加多宝虚假宣传造成的负面影响。相比较之下,500万的赔偿金额少之又少。

此前,加多宝已经针对怕上火案、改名案等多起一审败诉案件申请上诉,甚至已经终审的案件还进行了再审申请,致使法律判决不能履行,而最终结果仍是以二审维持原判、加多宝败诉告终。对于加多宝的不停上诉,有业内人士表示,王老吉背后价值千亿的品牌价值,是加多宝一次又一次涉险违法的根源所在。加多宝一直纠缠在官司上,目的是将自己的侵权时间最大化。

随着此次配方案的胜诉,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配方、怕上火广告语四大核心资产全部归位。

部分来源于:销售与市场